从11月28日起,四川公安机关全面实行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在四川省内居住、就业、就学的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户籍居民本人可以申领临时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央广网成都11月30日消息(记者 王颖)11月28日起,四川公安机关全面实行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外省户籍居民在四川也可以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了,申领的居民身份证签发后3日内即可在居住地领到同步制发的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