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甲乙双方于2021年1月15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甲将其名下商铺租赁给乙使用,租期自2021年1月31日起至2051年1月31日止,后双方因房屋使用产生纠纷,现甲诉至法院,以租赁期限超过《民法典》规定的最长租赁期限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通讯员 丛群赵某将自家位于繁荣路的一处商铺租赁给王某,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为2020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28日,租金为每年50000元,并约定未经赵某同意,王某不得将商铺转租他人。王某将商铺装修后,开始经营果蔬买卖。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摄影记者 刘中灿通讯员 陈章颖实习生 曾伊可 龚雨“房子卖了,租户不愿意搬走,月底就要交房了,我该怎么办?”“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租期未到,房东就提前让我走,我能让他赔偿损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