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关于房屋买卖的法律小知识,如果大家认为我说的对,请多多关注我,给我留言,跟我互动,给我点赞,转发,如果有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大家向我咨询。我们都知道,房产证是房屋的权利证书,我国法律规定,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谁的。
近日,河北沧州市的李彬(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前不久,自己买下一套二手房,办完过户手续后得知该房子内存在非正常死亡事情,也就是所谓的“凶宅”。李彬想知道,在此种情况之下,自己能与卖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王老伯夫妇有一儿一女,二人共有的一套房产登记在王老伯名下。老伴去世后,王老伯将该房屋以极低的价格象征性地“卖”给了儿子,并迅速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女儿得知后将父亲和弟弟一并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老人擅自处分共有房产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吗?——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儿子卖父亲房之前没有得到父亲的授权,事后也没有得到父亲的追认,则该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大象新闻记者 赵明 通讯员 王卫芳基本案情:2019年,经介绍,王某购买原告的房屋一套,约定房屋价值45万元。王某向原告交付定金10万元(现金),当时宋某、杨某、杨某母亲均在场,杨某将钱点清后交给宋某。2019年3月签订房屋买卖协议。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男方去世后,女方与儿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过户至儿子名下,女方去世后女儿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二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吗?(图源网络 侵删)基本案情王强与李英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儿子王小帅和女儿王小萍。
母子私自签下一纸合同接踵而至的是手足之间亲情与财产的纠葛私自将房屋过户是否侵害其他继承人权益?北京海淀,法院审理了一起遗产纠纷案件。本案中,王强(化名)与李英(化名)是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儿子王小帅(化名)和女儿王小萍(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