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为适应博士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和扩大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自主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通知》,下放了博士生导师评审权,就已经明确规定“博士生指导教师是一个重要的工作岗位而不是教授中的一个固定层次和荣誉称号”。那么,为何在25年之后,我国社会还存在“博导是什么”的困惑呢?就在前不久,教育部在回复《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311号提案答复的函》中,也提到构建健康的“高校研究生导师与学生关系”,要明确博导岗位职责。博导是岗位,不是荣誉,这并不难理解,可为何长期以来存在博导要比教授更高一级,被认为是“头衔”和“荣誉”的问题呢?这是和当前的学术评价体系密切相关的,是学术评价“头衔化”、“帽子化”的具体表现之一。
“故事”是这样的,一位学生申请国内top2的博士,导师已经同意了,可是戏剧性的事情就发生了,这位导师私下和学生沟通,虽然我同意你的申请,但是你得先交100万的留位费,而且要等四年才能带你,并且留位费是不退的。
一般博士生的同龄人都工作了,所以,博士生也不太好意思问家里要钱,希望能自己养活自己。我认识一位博士,在一所著名大学读博,因为延期毕业,没有国家奖学金,到手每个月只有900元。他又不好问家里要钱,于是想尽各种办法赚钱,科研压力又大,所以很辛苦。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工程实际,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