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淄博新闻网讯 (全媒体记者赵晓雯)到超市购物却发现商品没有明码标价,有的标价签还未注明商品的品名、计价单位,遇到这类情况该怎么办?7月25日,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息,成功处理一起消费者投诉案,按照规定对该百货超市进行了相应处罚。
3·15晚报维权联盟再出发,连日来,一些消费者打来电话,他们或反映问题或进行消费咨询。3月5日,记者接到市民反映,一家蔬菜店商品未进行明码标价,导致货价不统一。那么,在日常消费中,遇到商品价格过高、没有明码标价怎么办?对此,晚报维权联盟成员之一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解答。
具体事由显示,当事人经营的联华超市从事蔬菜农产品、食品等商品的销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罚3000元。
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平泉市平北镇姜大日用品化妆品专卖店因销售的化妆品均无价签、未标明价格,被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主要内容如下:2023年4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经营的化妆品均无价签,未标明价格。当事人未设立会计账目,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炎炎夏日很多人喜欢吃根雪糕解暑降温,但面对没有价格标签的超市冰柜,看上去平平无奇的雪糕,却成了在结账时刺伤消费者钱包的“刺客”。日前,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对一超市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进行警告教育,切实守护好市民的钱袋子。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赵晓雯日前,消费者李先生投诉张店某百货超市销售的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经执法人员对该百货超市进行检查发现,现场销售的品牌酸奶、菌菇粥等商品明码标价不规范,标价签未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
10月24日凌晨4点,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银川两家大型批发市场蔬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上午10点多,执法人员又来到了华润万家进行检查,结果在检查时发现精品甜豆标示价格28.98元/公斤,但摆放的一盒精品甜豆却以39.98元/公斤的价格进行销售,差价11元/公斤,存在低标高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