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伍江 通讯员 张志明)近期需要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市民要抓紧了!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为做好住房公积金年度结算工作,该中心将从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至2017年1月2日(星期一)暂停业务办理。
注意了!东莞公积金提取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规来了!新办法已从3月1日起开始实施具体有哪些调整?一起来看13月1日实施!东莞市公积金提取办法有变《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下称《提取办法》)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
广大市民朋友: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自2022年2月25日早上起调整入场核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请预约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入场。如有随行人一同前往市民服务中心办理业务,请在预约时一并填写随行人相关身份信息,否则不得入场。
今年3月1日,东莞公积金新政正式施行。距离东莞住房公积金新政出台已一个多月时间,关于公积金政策“提取变难了”“不够人性化”的讨论还在继续。近日,有市民在东莞问政平台上反映称,“公积金贷款(新政)后,余额只能对冲,无法提取。
东莞时间网讯(全媒体记者 黄观平)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咨询公积金业务,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开通了智能客服——百事通。百事通端口设置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首页右下角“互动交流”处。这是记者17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的。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公积金中心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工作实际,及时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并配套灵活办理渠道。
即日起,东莞市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与单位在岗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同等权益。南都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制度,且在限定范围内可自行确定每月缴存金额。
松山湖、水乡、滨海湾政务服务中心今起可办住房公积金业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现定于2023年9月20日起,在松山湖、水乡、滨海湾政务服务中心试运行住房公积金业务。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下称《提取办法》)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新增停缴且账户封存达规定期限的提取情形缴存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一次性提取缴存人账户全部余额:(一)本市缴存职工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
为进一步督促单位依法依规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及缴存住房公积金,促进缴存扩面工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恢复对部分单位的开户审核。10月8日起,被督缴、执法的单位须先经相关部门审核,再到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昨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公告称,从12月1日起,将新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分行网点承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届时,可办理提取业务的银行包括72个建行网点和122个邮储银行网点,共计194个网点。
具体而言,申请人可先通过《关于扩大“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便民模式和市民服务中心“全市通办”业务范围的公告》中的查询途径,查询不动产是否已纳入“全市通办”楼栋范围,确认纳入后,再通过网上预约方式,选择在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政务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