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省教育厅正式公布《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明确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明确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