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北京的梁先生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反映,他在一家电商平台花费1240元购买的全实木上下床,到货后发现实物与图片不符,要求退货,但遭到商家拒绝。此后,电商平台介入,认定三无产品由商家负责,但商家仍否认自身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承担运费。
近日,禹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网购羽绒服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判决结案后,法院又及时督促,被告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市场交易秩序得到依法维护。【案情经过】2024年11月,羽绒服卖家曹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李某发布的童装羽绒服售卖信息,简单咨询后,双方互加微信继续沟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此项规定为剁手族们“买买买”护航。但是近日北仑区消保委通过调查发现,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只是让剁手族们对于价格和体积适中的中小件商品下单时更加“勇敢”,而在购买大件商品时,一旦发生退货,却可能因大额退货运费而与商家发生退货纠纷。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饶俊华)近日,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24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82794件,同比增长27.21%。其中包括产品质量、假冒伪劣等问题。本期“晚报融媒·帮您办”律师团刘丽娟律师围绕“网购买到假货该怎么办?
近年来二手交易日益火爆但二手交易由于不确定因素较多买家常常不小心被“坑”因而产生不少消费纠纷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涉二手闲置物品买卖纠纷案件据悉,消费者小陈在某二手交易平台购买了一台摄像机,但到手的产品和卖方表述明显不符,法院最终判决买卖双方退货退款,退货所产
12月27日,“淘宝将支持仅退款”话题登上微博热搜第一。来源:微博近日,记者注意到,淘宝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变更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的公示通知》,此次规则变更于2023年12月19日进行公示通知,12月26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