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记者从“温州住建”官微了解到,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温州市继续实行个人首次购买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4月1日,浙江省温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温州市区新购住房安家补助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温州市区购买住宅类房屋并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将户籍从温州市以外地区迁入市区的人员,可以享受安家补助5万元 。
1月29日,据官方微信公众号“温州住建”,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继续实行个人首次购买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
“温州发布”微信公众号7月7日消息,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在国家层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即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
7月25日,澎湃新闻了解到,近期温州市住建局与温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实行财政补贴操作流程的通知》,在2022年6月12日到2022年12月31日期间,该市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财政将给予购房款0.6%的补贴。
瑞安拟出台十条举措,加快推进人口集聚。其中,二孩三孩家庭将有更多福利:买房补助,读幼儿园补贴,家里祖父母入住养老院也有补助。近日,瑞安发布《关于人口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以实现人口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温州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7月7日,记者从温州市住建局获悉,此次公布的若干措施中,共有7条面向购房者。从“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购房补贴等方面均做出了新规定,进一步保障了购房者权益。
新京报讯 (记者寇德娜)12月7日,温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政策》)。《政策》涉及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探索“房票”用于购房首付、落实住房交易税收政策等10项措施。
中国网财经8月22日 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消息,近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温州市鹿城区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根据细则,全职在鹿城区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同时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人才房票。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章嵘嵘日前,《瓯海发布》发布温州购房新政,也就是温州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该政策涉及七大内容,包含二手房“带押过户”、实行委托销售、公积金首付比例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支持外地职工来温购房贷款等,最为重要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