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记者 杨圣泉 摄影报道4月7日,备受关注的两江新区“春山台小区更换物业公司风波”,在僵持了一年多后迎来转机:根据法院判决,被解聘的物管公司撤离,新的物管公司随即接手服务。这起小区更换物业公司引人关注,主要是该案引发一系列问题: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是否需要20%业主提议?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李松林近期有市民反映,小区更换物业公司,遇到了不少麻烦。记者调查发现,新老物业的更换和交接,不是件容易事。有的小区换物业之时物管会却被起诉,有的小区则同时存在两家单位管理服务。专家认为,需尽快出台相关配套细则,以更好督促新老物业更换交接。
王艺林/绘物业更换为何难?2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淮南市高新区某小区。在小区业委会办公室大门上贴着一份《告全体业主书》,称“自2021年12月31日起,原物业已与小区终止了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并提醒小区业主“不要盲目交费”。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中关于住宅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的相关规定,日前,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印发《关于规范本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具体内容如下:一、管理部门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负责制定本市住宅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管理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