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婚后一直租房住。妻子小丽怀孕时,大林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儿子儿媳购置房产,大林小丽按月偿还贷款,所有权登记在大林名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
父母出资购房,子女离婚后财产该如何分?这个问题一直都是离婚案件最受人关注的焦点问题,尤其是这些年离婚案件越来越多,这个问题就更加受人关注。可惜的是一直都没有明确的说法。如今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个离婚案件就将这个问题解释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近日,北京市的段雯雯(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自己于2021年结婚,2022年,父母给自己转账200万元购房。如今,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段雯雯想知道,在此种情况之下,父母所给购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裁判要旨】父母向子女转款用于子女购买房屋,主张该转账款项系属借款,并提供了银行转账明细、子女一方的自认、子女一方出具的《借款协议》《欠条》等证据加以证明,子女的配偶虽辩称该转款系赠与,但并未提供充足证据。
南都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何思明 子女长大成人后,父母出资为孩子买房、支持他们创业等情形不在少数。当父母慢慢老去需要用钱治病、养老或者遭遇子女不孝时,可否向子女索要之前的“出资”?若子女以父母“赠与”为由拒绝返还,父母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