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住建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最低支付比例由原规定中已完成工程价款的60%,提升到80%,以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减轻建筑企业负担。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行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长效机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其中明确: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7月25日,安徽省黄山市祁门县发布《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文件提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因城施策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土地出让政策,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