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雪莉提醒房屋出卖人,在房屋交易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告知承租人和买房者房屋的出售、租赁情况,切不可悄悄卖房,否则因房屋出售时的瑕疵,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既要承担房屋租赁的违约金,又要承担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
基本案情2015年周某租赁李某的三间商铺用于经营超市期间因经营需要并经李某同意周某安装钢化玻璃门两扇玻璃窗一面2020年4月1日李某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李某将该商铺出售给张某并保证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张某付清全部房款后李某按约定交付了该房屋后周某继续租赁该商铺2
原标题:房东要卖房 租户还能继续住吗法律咨询热线:杨某租住的房子被房东卖给了高某,并且这套房子已经登记到新房主高某的名下。高某让杨某赶紧腾房,但杨某和前房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到期,而且房屋租赁市场租金已经上涨,杨某如果换房租住,还要承担经济损失,所以杨某不想搬走。
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超 实习生 徐馨悦当下人们想要查找房源,可谓是相当便捷。在浏览器词条中输入“租房”二字,就会有数不清的网站与小程序夹杂着房源信息扑面而来。如今租客租房大多都是通过线上平台或中介公司,难免会因为条款明细或图片与实际不符而陷入纠纷。
#“红五月”楼市开闸#笔者在介绍法拍房的相关风险时曾和大家说过,一定要留意房屋是否有人在居住,是否正在出租等情况。如果有人居住或者房屋正在出租,若屋内的人不愿意腾房,购房人即使拍下房屋可能也无法入住。近日,位于成都的朱先生便遇到了相关的困扰。
为更好地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中的落地生根,奋力谱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杨浦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杨浦区司法局,共同制作推出兼具热点时效性、法律服务性和法治思想性的专题普法栏目——《法声昂“杨”》,致力打造展示区域法治建设成就、展现区域法治文化成果的精品佳作。
在城市生活解决住房问题可能是第一位的,而想解决住房问题,无非两种方式,一种是买房,另一种是租房。在不久前住建部发布了《住房租赁条例》,报告中提出了很多新的规定来规范租赁市场,其中有一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那就是也来有4类房子是不能对外出租的,无论租客还是房东都应该了解一下。
6月22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5类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可通过可租可售、先租后售等方式,满足住房困难群体差异化的住房需求。
一“房客”租房先交定金却不是为了居住,而是能和他人更好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从中骗取房租款。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凯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