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公平竞争,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近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邀请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召开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整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联席会议,共同整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针对当前招标投标市场存在的招投标各方主体权责落实不到位,市场隐性壁垒和门槛尚未完全消除,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等违法违规行为易发高发等突出问题,提出5方面20项具体举措,引导招投标活动朝更加规范有序方向发展。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视为串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