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5月29日,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李珊珊在“看懂经济”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指出,虽然企业家和资本家的职能定位明确,各有侧重,但在现代市场经济金融体系,很多情况下并不容易将两个群体剥离开来,如果刻意将不同群体贴上标签,区别对待,在执行中可能造成混乱,弊大于利。
在我国,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资本家”曾经是个贬义词,其定义长期以来是这样的:资本家是指占有生产资料,依靠剥削雇佣劳动榨取剩余价值为生的人。包括产业资本家、手工业资本家、借贷资本家、商业资本家等。 从以上措辞不难发现,这样的定义是偏离了学术的根本立场属性,即“中立原则”的。
在我国,民营经济是指除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外商和港澳台商独资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包括国有民营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混合所有民营经济、民营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类型,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他们必须要得到充分尊重。
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三要素构成生产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就是资本。投资万亿的人、投资几万开个小商铺的人、出租房屋收取房租的人、炒股票被套牢的人、在菜市场卖菜的人,因为拥有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等生产资料都可以说是资本家。
,,人们的自私,狭隘也是无法剔除,多少代的努力,往往因为客观原因,付之一炬,斗争流血也是无法避免,,,,,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和小农意识者,狭隘的民族主义者,无处不在,,,,人们随年龄增长,,,看问题的本质随之改变,看懂之后,,因为,年龄关系无能为力,,,只能叹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