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通过暗示让员工知道他该走人了,是一种旁敲侧击的方式,既表明对员工的“重视”,也表明不想把话说的太直接了以免“伤人”,而且,如果员工能因此而主动辞职的话,公司就少了很多麻烦,少了一般来说必不可少的离职补偿。
有个人反问了我一个问题。你说我们有主动离职换一份工作的权利,但我更想被公司辞退拿补偿,而且现在很多公司哪怕想辞退你,也不愿意支付赔偿,更多是通过一系列操作来暗示逼迫你主动提出离职,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应对呢?公司明明能直接把人给裁了,为什么还要暗示员工主动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