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15届13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次修订,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将优待范围扩大至外地老年人。此外,《办法》还提出,公共服务在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服务水平的同时,应当尊重老年人的行为习惯,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
经过此次修订,可享受老年人优待办法的包括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公民。根据此标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外埠老年人”也可享受老年人优待办法,其中包括外省市、港澳台和归国华侨老年人,不包括外国人。
5月1日起,广州市无偿献血优待证开始可用。广州血液中心副主任梁华钦表示,证是指在本市范围内,献全血累计达到30次以上或者献血次数累计达到40次以上的无偿献血者,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300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
中新社广州8月10日电 记者10日从广东省政协提案委员会获悉,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对澳门籍广东省政协委员李从正的相关提案作出答复时称,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江门等6个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及湛江、茂名、清远、潮州、云浮等5个市,已将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优待范围扩大到包括港澳在内的外埠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