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最为普遍的消费方式之一,但由于消费者无法亲眼看到商品实物,很容易引发矛盾纠纷,尤其是当网购产品存在一些普通消费者很难发现的质量问题时则更是如此。近日,西固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2022年6月,家住西固区的王女士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
来源:【淄博日报-淄博新闻网】淄博新闻网讯 (全媒体记者赵晓雯)日常生活中,市民可能会遇到购买的商品与实际描述不相符的现象,近日,市民刘女士反映:其购买的蚕丝面膜与商家宣传不一致,咨询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七天无理由退货”,这是网购经常会遇到的商家“承诺”,那么,超过七天,能退吗?江阴法院就一起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网购案件开庭,消费者网购已超7天,后持续遇到问题,商品无法使用,想要退货遭拒,商家理由是“已过七天期限”,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可行吗?
消费者在实体店购物,是否享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围绕这一问题,本期《小布说法》邀请西安报业传媒集团公益律师团成员、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宏良为大家讲解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欢迎收听本期节目:小布说法·关注“3.15”:消费者在实体店购物是否享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权利?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案例:2022年6月,家住兰州市西固区的王女士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收到货物半个月后,王女士前往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上牌业务,但却遭到了拒绝,理由是该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上标注的蓄电池的生产企业、型号均与实际收到的蓄电池不符。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眼下,“双十一”购物节正在火热进行中。各大电商平台为吸引消费者下单,推出优惠券、满减、预售付定金等各类促销手段。有些人经历一番烧脑凑单操作后,买到了称心如意的商品,但也有不少人踩了坑,遭遇了网购纠纷。商家价格“先涨再降”算欺诈吗?消费者付完定金后悔了怎么办?
作为消费者,当发现网购商品和“卖家秀”不一样,是否可以要求商家退货退款甚至3倍赔偿呢?记者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武鸣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23年7月,廖某某在购物平台上看中了某摩托车行一辆摩托车,随即添加车行老板施某某的微信。
网上购物虽然方便快捷,但由于不能像线下购物那样直观和体验商品,可能会出现“货不对板”的情况。作为消费者,当发现网购商品的“买家秀”和“卖家秀”不一样,是否可以要求商家退货退款甚至三倍赔偿呢?日前,武鸣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