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都说HR或多或少都要知道一点财务知识,尤其是临近年底涉及到给员工发年终奖相关事宜。部分公司为了避免麻烦会直接将奖金以现金、支付宝或者微信的方式转给员工。但大家知道吗,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可能会构成偷税,近期就有公司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了,税务局要求公司补税+罚款!
央行规定个人收款码可以继续使用,但如果三个月收款超过两万,一年内收款超过80万,银行就会上报给税局,税局就会来查你是不是做生意的,接着对比你的个人和公司内税情况,看你是不是在用个人码收款不入账,如果发现你是一般纳税人,用个人码收了80万不入账,先交10%13的增值税10.4万,再交25%的企业所得税20万,还有20%的分红,个税12万,这样算下来已经42万了,还有0.5至五倍的罚款,也就是21万到210万以及每天5/10000的滞纳金,你收的越多,补的就越多,拿的就更多,严重时老板还会进去,怎么办?
这样的聊天记录你见过吗?↓↓“付完款,催发货时,你发现,你已被拉黑……卖家人间蒸发,只剩下可怜的你钱货两空。“先付款后发货”存在巨大的风险!为了降低付款风险,“微信安全中心”公众号近日发文:使用微信支付时,如果出现“风险提醒”要加倍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