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工人突发疾病要赔偿吗?有的网友可能会说了,你自己得病怪得着公司吗?赔偿没有道理!其实不然,法律在这方面是有规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首先,员工得了重病,单位肯定不能辞退员工,而应当允许员工启动医疗期。依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还在医疗期内的,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有公司称,员工首次感染新冠可居家休息5天,薪酬按60%发放;福建拓中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启宗向记者介绍,根据人社部在2020年1月发布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