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和《关于2022社保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的通知》精神,我市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795元。
11月1日,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根据国务院、省级相关要求,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本地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下载楚税通APP → 登录 → 快捷申报 → 灵活就业社保缴费 → 选择险种养老 → 登记所在地→ 选择核定信息 → 核定提取方式→ 缴费档次 → 所属期起、止 → 核定信息 → 确认缴费金额 → 选择支付方式确认输入交易密码即可办理成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工作统一部署,现将市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湖北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拟于2022年6月20日至7月下旬期间停机,向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迁移数据,届时全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将暂停服务。
鄂州市社保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参保单位:为切实做好2023社保核定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缴费工资申报标准。
江汉风报道:记者昨(6月11日)从荆州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获悉,6月底,全市灵活就业人员2023社保年度缴费期截止,未及时缴费者将影响个人相关权益。据介绍,全市参保人员需要缴纳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以及补缴202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因受疫情影响缓缴)的,应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缴费。
此前武汉市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生育保险采用的是“人社部门核定、税务部门征收”的模式,即由人社部门根据全市参保单位和职工每月的增减变动办理情况,按月集中核定武汉市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再提交武汉市税务部门负责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