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法,举案说法,欢迎收看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制作播出的《以案释法》。最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因为漏水楼上住户拒不处理,楼下住户一怒诉到了法院,那法官是如何调解的呢?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位于楼体内的下水管道漏水,不配合检修的业主应该担责吗?不申请鉴定的受害方也需要对损失担责吗?北京二中院1月19日发布的案件信息显示,尽管漏水位置位于公共区域,但是应当配合物业检修而不予配合的业主,以及因自身原因导致损失扩大的受害方,均应为此承担责任。
来源:【厦门日报】邻里之间本应和睦互助,然而,一次普通的房屋漏水却让原本和谐的邻里关系蒙上阴影。近日,厦门中院审理了一起因房屋漏水而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李某和王某是厦门某小区的上下楼邻居。李某住楼上,王某住楼下。一天,王某发现自家天花板开始渗水。
由于楼上邻居迟迟没有维修,盛女士一气之下把楼上邻居告上了法庭。2022年,长宁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一审判决,要求被告李女士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里的防水维修要求,修复两家的卫生间,并赔偿楼下盛女士财产损失。
近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在办理一件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时,通过教育督导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主动履行了生效的法律义务,使案件得以圆满执结。据悉,2024年9月,宗某家房屋漏水,导致住在楼下的宋某家屋顶受损,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楼上业主装修造成楼下房屋漏水,并迟迟不予解决,法院判决其应赔偿楼下业主长达22个月的部分租金损失。10月29日,记者从顺义法院获悉这起因楼房漏水引发的案件。王先生所有的顺义某小区202房屋长期对外出租,2022年11月末,租客不再续租,房屋因此空置。
楼房外墙保温层空鼓、开裂、渗水,居民家中墙壁成片发霉,在江汉区唐家墩街道马场社区三金华都小区,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十年。近日,小区业委会用公共收益聘请律师,通过法律手段促使开发商出资,以代履行方式进行维修,让悬在居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发现家中漏水,一般人都会立即维修。然而今天的求助人却因为漏水的事,和楼上邻居拉锯了整整两年!一个说“我绝对不会再让她踏进我家”另一个说“愿意先垫钱,只求解决问题”究竟怎么一回事呢?魏阿姨是一位独居老人,平日里只有一位侄女偶尔来看望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