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4日讯 青岛的张先生向我们反映,他给孩子报了个游泳班,课还没上完游泳馆就关门了。花6800元学游泳 课没上完游泳馆关了门“这就是我当时花6800元给孩子报名的游泳中心的正门,现在已经被围挡挡住了,门已经上锁人去楼空了”。
老约不上课,她就想把钱退了,但交钱容易,退钱,却不简单。李女士家住在西安市城北,孩子7岁。2023年冬天,她给孩子报了距离家不远处的一名为大唐体育运动中心的游泳班,是一对一的,10节课。上完后,觉得还不错,今年3月,又交了3500元报了长训班。
家长为孩子购买游泳课,孩子因恐惧拒绝上课,预付的课时费能否退还?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未成年人游泳培训的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法院明确教学服务合同因具有人身属性不得强制履行,并认定商家“30%违约金”格式条款无效,判决商家退还家长剩余课时费11900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郝东智 李其峰 康聚恺近日,壹粉王女士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壹点帮办》栏目反映,她在临沂“时代游泳健身”购买游泳课后,因个人原因无法上课提出退费,却被告知只能退还50%学费,双方多次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她认为商家如此退费不合理。
近日,来自北京的刘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称,2021年他花费1万多元在阳光游泳培训基地(菜户营站)给孩子报了游泳课,其中18节课未上。2021年11月,他与培训基地签订分期退款申请书,分五期退还剩余课程费。
家长花费上万元购买游泳课,但女儿害怕下水,上了一节课就不肯上了。合同里约定,退课需要支付30%的违约金。消费者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北京三中院审理后认为,相关约定属于格式条款,不合理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属于无效条款。健身公司应该退还剩余课时费。
一年前,黄女士以17998元在东莞小漾亲子游泳西平中心(以下简称“小漾游泳中心”)购买了90节游泳课,10月5日接到通知闭店时还剩余课时费11200元。小漾游泳中心拒绝退款,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将剩余课程转至周边机构,每节课需额外支付一定的课时费。
肖先生就是在这里报名的7月17日,居住在九州大道的肖先生向本报“记者跑腿”栏目反映,5月13日,他在A11少儿游泳培训基地给4岁的儿子报了个游泳班,学费为1780元。当他带孩子去上课时,教练称孩子太小,不能参加训练,无奈他提出退费。
上周我们报道了,济南槐荫的原女士给孩子在优动阳光体育(济南)有限公司,报名了暑期游泳一对一私教课。据原女士说,当时报名的时候,销售人员口头承诺7月1日开班,但是迟迟没有排课。因为原女士的孩子只有假期有时间,所以原女士要求,如果不能开课那就尽快退费。现在这个事解决了吗?
近年来,因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办卡”、“预先充值”成了诸多商家打折、促销的常用手段,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与商家难免就服务质量、服务价格发生纠纷,甚至不少消费者经常遇到“办卡”“充值”的理发店、美容店、游泳馆、教育培训机构等突然“人去楼空”而理赔无门的情况,如何处理,一
武汉市民蔡女士向九派新闻记者(微信:jpbangmang)反映,一年前她在一家游泳健身馆给儿子购买的私教课没有上完,今年8月想继续上课,却被告知教练档期已满,无法约课。因此她提出退还剩余课时费,可是始终无法联系上门店负责人,教练也迟迟不给答复。
2024-05-21 09:31来源:中国青年报 链接已复制字体:小大“孩子还有74节游泳课没上,价值1万多元。”2021年,马云驰在四川成都卡乐吉亲子游泳(以下简称“成都卡乐吉”)蓝润置地广场店充值1.6万元,商家承诺能上120节游泳课。
大众网记者 严语 烟台报道“交费的时候觉得很优惠,算下来一节课不到100元;退费的时候却按照原价扣,每节课268元,我觉得相差太多了,对消费者来说很不公平。”近日,大众网烟台(0535-6016688)接到市民丁女士打来的新闻热线,称其觉得商家的退款条约很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