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收到朋友送的一本书,书名叫《清朝穿越指南》,闲来无事翻了翻,书名中虽然有“穿越”的噱头,但这本书描写的清朝生活却非常详实,有大量的史料依据,应该算是一本比较严谨的清代社会生活实录,可谓是干货满满。
改革开放,即对内改革,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自觉地调整和改革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之间不相适应的方面和环节,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更好地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近些年,国家对贪污腐败的查处持续发力,并坚持持久,无论苍蝇还是老虎,都做到了全覆盖。在这个问题上,人们积极献言献策,有了不少的提法,高薪养廉就是其中之一。为了清除贪污腐败这一世界难题,国家和社会绞尽脑汁想对策,有些专家提出高薪养廉的说法,让腐败分子在高薪的供养下丧失腐败的意愿。
清初,官员实行低薪制,官员俸禄具体由两部分组成,即俸银、禄米,发放方式为每年春、秋两季发给。清初官员的俸禄并不高,甚至难以维持其庞大的家族开销。后来,京官又有所谓“恩俸”,即照原俸禄另给一份;另外给一点有限的俸米。也就是拿双份工资,但收入仍然不高。
人们对高薪养廉这个说法很熟悉,养廉这个词其实来源于清朝的养廉银制度,是中国清朝特有的官员俸禄制度,创建自清朝雍正元年,也就是1723年。这项俸禄制度本意是想借由高薪,来培养鼓励官员的廉洁习性 ,并避免贪污腐败发生,因此取名为“养廉”。
1“薪水”一开始不是指工钱,而是指砍柴和汲水,也就是指烧火煮饭之意,因此又被称为“柴水”。“薪水”语出《南史·陶潜传》:“今遣此力,助汝薪水之劳。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陶潜派了一个仆人帮儿子打柴汲水,叮嘱儿子要对仆人好一些,因为他也是爹妈生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