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珠海王女士年前购房约217万元,年后需要“涨价”约16万(回顾:珠海购房奇遇:年前已签购房协议,年后要“涨价”16万?;珠海“涨价”购房后续:认购协议书的价格低于备案价的85%)。从法律角度看,到底谁有理?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舒晓燕摄影报道:近日,抚州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抚州玖悦府楼盘看中了一套商品房,与开发商江西盛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盛嘉置业)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2万元定金。然而,事后江西盛嘉置业以商品房售价偏低为由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