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很多人都喜欢“团购”这种消费方式,线上支付,线下配送,不仅价格实惠,而且方便快捷。不过,这种交易模式涉及多方主体,比如团购平台、供货商、生产商等,一旦团购到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应该找谁说理去呢?董先生买到了一款“缺斤少两”的杂粮零食,他决定较个真儿,把这三方都告上了法庭。
很多人都喜欢“团购”这种消费方式,线上支付,线下配送,不仅价格实惠,而且方便快捷。不过,这种交易模式涉及多方主体,比如团购平台、供货商、生产商等,一旦团购到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应该找谁说理去呢?董先生买到了一款“缺斤少两”的杂粮零食,他决定较个真儿,把这三方都告上了法庭。
6月27日,广东广州,女子买东西时遇到商户缺斤少两,向市场保安反馈时反遭其怼:“你缺那点钱吗?,走开!”当事人李女士称,自己去市场买肉丸,本来买了521克。用自己带的小秤复称发现实际是470克,回去找老板娘后给补了一颗鱼丸490克,仍然少30克。
亲眼看着主播开果称重,收货后却发现重量比其承诺的少了很多。这是北京通州居民焦女士近日在同城某水果店直播间购买榴莲的经历。“主播承诺出果率50%,我便下单了一个4.4斤重的榴莲。只见主播去壳后称重,果肉有2.2斤。
500根棉签到手只有380根,260张抽纸其实只有62抽……近来,不少消费者在网上购买日用品遇到类似的问题:一些商家仗着商品数量多、价格低、难以清点,企图“瞒天过海”,偷偷减量。商品“缺斤少两”,消费者“只能认栽”?你数过网购买来的抽纸和垃圾袋吗?
来源:【云南日报】云南普法举案说法今天的《以案释法》关注“缺斤少两”的话题【事件】最近,有网友在昆明小板桥海鲜冻品批发市场购买水产品时,遭遇商户缺斤少两。其拍录的视频在网络平台发布后,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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