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周丹双11大促,湖北消费者李先生原本还庆幸,自己在电商平台抢到了两张“满5000减4000”元的商品优惠券,兴高采烈下单了两台电视,却迟迟等不来发货。沟通后才知道,是商家误将“满5000减400”元优惠券,多敲了个“0”,导致优惠券优惠力度大增,因此不愿发货。
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双十一抢购的商品缺货迟迟不发?购车意向金能退吗?充值卡余额不退只能买产品?针对近期消费咨询投诉热点问题,11月21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邀请了四川昊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茜涛、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杨为网友答疑解惑。一起来看看!
在约定的时间内发货。第一种订单没有显示。以淘宝为例,根据《淘宝网关于违背承诺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卖家违背发货时间、交易价格、运送方式等承诺的,须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且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00元,最少不少于5元,特殊商品除外。
临近“双11”低价的折扣也让不法分子动起了歪脑筋趁着大家疯狂购买的同时狠狠“捞”上一笔01 虚假购物诈骗是什么诈骗分子通过二手交易平台、社交平台、网页广告等渠道发布虚假信息,以高质低价、海外代购、0元购等为诱饵,诱导受害人直接扫码转账或在虚假网购平台“交易”。
具体案例:2021年,王大爷在手机上看到一条广告,一次购买3个疗程的保健品免费赠送一台理疗仪,看到这里王大爷有些心动,便通过广告页面留下的电话与商家联系,随后花了1500元购买了3个疗程的保健品,很快就收到了赠送的理疗仪,商家却告知保健品暂时断货,需等待一段时间,王大爷看到免费送的理疗仪,心中也没有任何怀疑,便耐心等待。
在追求便捷与优惠的网购过程中,不少消费者可能会选择绕开官方购物平台,与卖家进行私下交易。然而,这种看似直接且可能更经济的交易方式,实则隐藏着诸多风险。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北陀人民法庭就受理了一起因付款后卖家不发货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