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 22 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 题的意见》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 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高中的,照顾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