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与健康中国——生命健康与中国未来教育”论坛上,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创新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卓玉表示,全社会包括政府、学校、企业有责任尊重、保障学生的休息权、休闲权。
编者按: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促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标志着我国全面开启“依法带娃”时代,也意味着家庭教育从“家事”变为“国事”。家长们要守法、用法,首先必须懂法。
作 者丨王峰编 辑丨周上祺图 源丨新华社近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出台后,这部条例将成为2023年9月颁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之后第二部校外培训专门立法,且法律位阶更高,是首个行政法规,更具基础性。
《民生周刊》记者注意到,此次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关规定,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相关职责,其中提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她发现,网上一些“个性化学习”实际上就是学科类培训,于是她决定给读高二的女儿报一个班。一年前的2021年暑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禁止校外机构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
7月24日晚,针对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国教育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指出,学校教育应当提高质量,提高效能,实现教育均衡,通过减少学生和家长对校外培训的需求,来推动加强、规范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
这个暑假刚开始没多久,7月下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严禁超前培训,严禁占用休息日和寒暑假进行学科类培训,严禁刊发校外培训广告。
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在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执行副主任苑宁宁看来,此次表决通过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亮点纷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今天上午在记者会上表示,将于10月19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三审家庭教育法草案,针对有的家长对未成年子女施加过重的学习负担,有的家长对未成年子女沉迷网络等行为疏于管教的突出问题,草案增加有关规定: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