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苏州市民政局了解到,11月29日市政府正式印发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苏州市提高社会救助、困境儿童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据悉,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115元/月提高到1155元/月。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1630元/月。
新版《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已从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一般来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户籍所在地相关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
新华社客户端南京7月30日电记者30日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为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江苏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13个设区市都完成提标,全省低保平均标准达每人每月771元,同比增长6.3%,惠及城乡低保对象46.01万户、79.92万人。
明天就要跨入2025年了新年的第一个月又有一批新规将开始施行一起来看看吧↓↓↓苏州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拨方式调整自2025年1月起,苏州市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的划拨方式,由此前的年初一次性到账,改为按月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