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27日讯(记者苏楠 叶浅) 近期,一则曾在浙商证券研究所工作的员工爆料在网络上传播,获得舆论广泛关注。该名员工表示,其在提离职后,遭受到了来自浙商证券研究所的系列“故意为难”,对自己的正常生活及职业生涯造成严重影响。
界面新闻记者 | 孙艺真近期,有网络传闻称,浙商证券研究所对任职1.5年的实习生启动竞业协议、竞业期间仅补助每月2千元。此外,传闻中还提到,浙商证券研究所离职人员被要求退换上一年度年终奖、离职手续拖沓等情况。
【浙商证券回应员工离职争议:尊重员工职业选择】财联社3月22日电,近日,有人在网上发帖称,其是浙商证券研究所入职1.5年的应届生员工,在离职时被故意拖延时间,且称公司要启动竞业协议。就此,浙商证券回应称,“关注到近期的网络传言,对此高度重视,会积极解决分歧、处理争议、消除误会。
近日,东吴证券要求投行总部员工重新签署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的多项条款对员工较为不利。据界面新闻获取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保密协议》显示,东吴证券投行部员工的保密范围为经营信息、管理信息、重大法律问题信息等,员工的保密义务包括禁止公开或泄漏“秘密”、禁止“秘密”的复制等。
【法问】原标题:《保密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 离职后还有竞业限制义务吗本期主持人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张嫱读者来信编辑您好!2019年9月,我入职山东一家公司担任片区经理兼某校区校长并签订《保密协议》,工作职责包括校区管理、日常教学、招生等。
竞业协议:竞业还是“禁业”?竞业限制协议对象范围不断扩大 律师:建议立法约束用人单位行为“竞业限制补偿金一分没有,竞业违约金却要100万元。”某电商主播陈先生表示,竞业限制的范围近年来不断被扩大,原本只是用于限制企业高管等人员的竞业协议,如今也扩大到普通员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