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合同是我们与他人建立法律关系的重要桥梁,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从而产生合同纠纷。
最近出租房内的冰箱突然停止制冷,我通知房东让他立即找人修理。请问,这笔冰箱维修费究竟该由谁承担?维修义务是指在租赁物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该租赁物。
小张和出租人小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小张承租小吴名下的房屋,租期1年。小张称其在居住期间,卫生间的水龙头、热水器、下水口存在损坏情形,其多次要求小吴维修未果,无奈之下,小张自行更换和维修共支出1000元,小张要求小吴支付该费用,小吴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