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发现许多人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上述场所,甚至在飞线充电。2020年8月1日,《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作出了严格规定,违反者将面临处罚:第二十五条禁止在建筑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今年8月1日起湛江率先在全省施行《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上路、报废全链条作出严格规定为电动自行车锁上法律“链条”注意注意注意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号牌、携带行驶证,未经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路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未佩戴安全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国家标准是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主要指标包括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小于或者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者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者等于400W等要求。
来源:【湛江日报-湛江新闻网】12月13日,记者从徐闻了解到:自徐闻县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以来,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办理摩托车、电动车注册登记的市民也随之增加。在徐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不少市民拿着相关资料,有序前来办理电动摩托车登记上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