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应有专人看守□刘迪 文/图不少人将宠物视为家庭一员,开着爱车,带着宠物出门,去兜风、去旅行,想想都觉得很美。但乖巧可爱的宠物也有可能为行车带来安全隐患。近日,市民李女士驾车带着爱犬出门时,小狗受到惊吓,从副驾驶座位的窗口跳了出去,在路上到处乱跑,上演了一场“惊魂剧”。
案情简介2023年7月16日,唐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使至遵义市播州区某路段时,因避让黎某某饲养的宠物狗而发生事故,事故造成摩托车受损,唐某某和宠物狗均受伤。经法院查明,事故发生在非斑马线区域的机动车行驶车道内。唐某某于事故当日到医院住院治疗,共计住院7天,花费医疗费2224.
2020年,我市接连发生两起狗狗撞人事故,导致一人骨折,一人重伤身亡。2020年6月8日早晨6点1分,王女士骑电动自行车沿潞横路由西往东行驶,至东城路路口时遇绿灯,就在她快要通过人行道时,突然,道路右侧蹿出一条狗,速度很快,撞在了王女士的车头上。
狗未牵绳,却因为“车狗相撞”而牵出一场“人伤人”的官司狗狗被撞,主人挥拳一边是命丧车轮下的宠物狗一边是转弯避让不及的车辆(图片源于网络,侵删)宠物饲养人和驾驶司机如何划分责任?伤者能否请求支付医药费和误工费?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陈梓娴【故事】当下,宠物狗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的一员,随之而来的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电动车驾驶人为了避让狗而摔伤,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近日,浏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例。两年前,郑军骑着电动车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突然蹿出一条小狗。
日前,在江西南昌,黄先生(化姓)因外出将宠物狗寄养在一家宠物店,并支付7天寄养费280元。不料在寄养过程中,他被告知自家狗在未拴绳的情况下冲上马路,因司机来不及避让,宠物被车撞死。随后,黄先生向寄养商家索赔5000元,而商家又转头向司机索赔5000元。
大爷遛狗,狗绳绊倒电动车,男子被摔成10级伤残,赔偿责任谁承担?饲养宠物的过程中还可能遇到哪些纠纷?如何避免?北京广播电视台纪实科教频道《民法典通解通读》栏目特别邀请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尹航、北京市律师协会岳屾山律师,共同解读饲养宠物的注意事项。
7月7日起,市公安局长岛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开展违规养犬整治行动,话如下:全区广大居民朋友们: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我区决定由市公安局长岛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7月7日起开展违规养犬整治行动并公布违规养犬举报电话如下:一、违反《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如下规定,接受举报部门为市公安局长岛分局,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