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发两则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对合肥市职工来说,影响面比较广。根据通知,合肥市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缴存单位,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在调整缴存比例的同时,缴存基数也有控制。
大皖新闻讯 6月13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具体如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合肥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内容202
大皖新闻讯10月23日,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优化政策。政策取消以个人名义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的条件限制。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
来源:合肥晚报4月17日起,新修订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中增加“家庭情况”作为贷款申请额确定条件。即借款人多子女家庭情况作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重要内容,以进一步支持符合国家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首套首次住房贷款。
关于2025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温馨提示各缴存单位:根据《关于调整年度基数执行时间的通知》(合金管办〔2020〕1号)规定:年度基数调整执行时间按照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2025年度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业务自1月1日起已开放办理。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各缴存单位、缴存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持续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取政策(一)优
《关于调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情况通知如下:合肥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合肥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即1650元,调整后月最低缴存额为166元,较之前增加10元;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持续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合肥市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取政策(一)优化已故缴存人提取流程。
“五险二金”想必大家都知道,其中的一金就是住房公积金,这是一项福利待遇,也是房改的内容之一。众所周知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低利率的公积金贷款,还有一个简接的作用是通过住房公积金比较准确地判断一个人收入的高低。
2月8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后月最低缴存额为206元,较之前增加40元;市辖四县一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即1870元,调整后月最低缴存额为188元,较之前增加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