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局机关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报记者胡芳 实习生施泽)近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药品零售企业从业药师使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将延长具备条件的从业药师资格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其承担执业药师职责的药品零售企业,视为符合执业药师配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