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直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山西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我省“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新型冠状病毒互联网诊疗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和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据国家医保局19日消息,目前全国各省份2023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评估工作均已完成,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地方将在年底前完成本年度价格动态调整,选择适当窗口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关系公立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
日前,山西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整合规范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整合规范中医针法、器官移植和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关于整合规范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下发,山西省进一步规范省内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该通知自3月20日起执行。
近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新增“一氧化氮吸入治疗”等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明确新增“一氧化氮吸入治疗”“脂蛋白分类测定”“血清过敏原特异IgE测定”“院外会诊用切片复制”“富血小板血浆(PRP)治疗”等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自2025年5月
5月7日,记者从山西省医保局获悉,《关于新增“一氧化氮吸入治疗”等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发布,明确新增“一氧化氮吸入治疗”“脂蛋白分类测定”“血清过敏原特异IgE测定”“院外会诊用切片复制”“富血小板血浆(PRP)治疗”等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山西晚报讯(记者 武佳)2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关于整合规范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下发,我省进一步规范省内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该通知自3月20日起执行。 此次价格整合规范涉及多项重要内容。
本报讯 8月1日起,我省新增和规范“迷走神经刺激器植入术”等4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前,这4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已在省医保局官网上公布,各医疗机构可在核定价格的基础上向下浮动,新增项目在试行期间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7月14日,记者从山西省医保局获悉:8月1日起,我省新增和规范“迷走神经刺激器植入术”等4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前,这4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已在省医保局官网上公布,各医疗机构可在核定价格的基础上向下浮动,新增项目在试行期间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为支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及我省医疗医保实际情况,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在充分调研测算,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医疗机构诊察费、影像检查、病理检查等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规范,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山西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统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
从去年起,国家医保局密集发布多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涉及综合诊查类、护理类、康复类、精神治疗类、呼吸系统类、耳鼻喉科、心血管系统类及中医骨伤类、中医针法类等近30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标志着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统一规范进入“快车道”。
山西省拟动态调整“普通门诊诊察费”等8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将相关项目价格予以公示拟将医疗机构诊察费项目价格上调5元,同时将诊察费纳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定额报销 8元/人次;同步调整规范医疗机构B超、CT、核磁、病理检查项目价格,进一步减轻就医负担。
6月19日,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山西省医保局获悉,新型冠脉病毒相关检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调整,即日起,各类病原体核酸测定价格调整为60元/人次,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调整为25元/人次,检测试剂实行零差率销售。
山西日报记者高建华报道 4月26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省医保局、省卫健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口腔种植体全流程价格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4月20日起,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牙冠竞价挂网“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措施和成果同步在全省范围内落地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