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五六七十年代生产队时,那时候一天四上工,夏天早上天刚亮队长就喊出工,大约是五点左右,七点半放早工,上午八点半出工,十二以后放工,下午一点多一点就出工,夏天七点半放工,冬天六点钟放工,晚上还要出工,晚上十点半放工。
首先讨论一下“计划经济生产队时期”的种地人是不是比分田到户后种地人多?我们知道,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到1982年分田到户以前,农村土地属于“生产队集体经营”时期,1982年分田到户至今,农村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就是以家庭为单位经营。
在这美好的日子里,童年的、少年的时光经常在脑海中浮现,也许是人到黄昏,爱怀旧吧。那时候我们生产队出工,先要评底分,以某一个男人的劳动能力作为标准,一天计十分工,也就是标准的男主劳,底分是十分,特别能干的男主劳,底分可以评十分零五,有手艺的如木匠、石匠、篾匠、铁匠等匠人师傅,干一天的手艺活,底分为十二分,妇女标准的为八分,劳动能力特别强女性可以评八分零五,体力较差的评七分,女老人家一般评五分,小孩三分起,根据能力大小评。
那时,农村实行“队为基础,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体制。每个生产队都有一份集体资产,生产队的全部家当都存放在队里的仓屋里,如稻谷、豌豆、大豆、黄麻、棉花等已收割尚未上交的农产品和各式农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