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熊某与刘女士因工作相识,进而发展为恋人关系。后来,双方因产生矛盾而分手,于是熊某要求刘女士返还其赠与的财物,其中包括熊某为刘女士购买汽车支付首付款48888元,购买钢琴支付部分款20000元,日常转账25000多元,这几项一合计,熊某共向刘女士赠与90000多元的财物。
“分手可以,把我转给你的钱和首饰还回来。”男子乐某(化名)坚持要求。女子丁某(化名)愤怒回道:“全都不还!”居住在坪山区的乐某和丁某分手后因“恋爱期间转账、花费与礼物怎么还”的问题产生矛盾,无法协商解决。当事人报警后,该案被委托至辖区派出所调解工作室调解。
来源:【青岛信网】“婚恋纠纷调解工作,不仅要遵循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更要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只有充分了解纠纷发生的来龙去脉和双方诉求,用心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才能找到纠纷解决的最佳途径。”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耿纪新温和又坚定地说道。
近日,灵武法院受理了一起“不平常”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双方当事人为恋人关系,分手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恋爱期间借出的19万余元,而被告却认为这笔钱是原告恋爱期间赠与她的,不用返还……那么恋爱期间的转账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关系,我们一起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