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北京青年报报道,11月20日,有网友发贴称,广东电白县一男子疑似因情感纠纷,被多名男子“浸猪笼”。据视频显示,一男子被周围的人用麻绳绑进竹笼内,扔进水里,被捆男子当场痛哭求饶。11月20日晚,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一嫌犯已被抓获,其他嫌犯正在全力追捕中。
同日晚,当地警方通报称,案件因情感纠纷引起,已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11月20日晚,电白警方发布通报称:经查,该视频内容反映的是11月20日凌晨,发生在电白区岭门镇的一宗因情感纠纷引起的案件,一名嫌疑人已被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追捕中。
2015年3月2日,一名10岁多的小孩到广西容县容州镇河南村入室偷窃两万多元。村民相当愤怒,命其罚跪之余,再用猪笼困着他。之后村民还不解气,勒令他脱去衣服在在10多摄氏度下到池塘里浸泡着,直到他痛哭流泪才让他上岸。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12日电(见习记者 苏贺 记者 郭蕾) “如果你是一个法盲,怎么能行使自己的权力,怎么尽自己的义务呢?”针对青少年法律普及的薄弱现状,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大化县高级中学教师蓝春桃在今年两会带来了关于加强新时期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建议。
男孩偷钱遭浸猪笼 网友看完纷纷表示民风很彪悍有很多的人都做过错事,而小孩是做错事的主力军,小时候最常听到的就是偷钱、打架、骂人等事情,但是结果就是被父母暴打一顿。近日网友曝出了一则新闻却毁三观,小孩因为偷钱被浸猪笼,真是不可思议。
“浸猪笼”在古装戏里见得多。可万万没想到。在现实生活中居然也出现这一幕。11月20日。一段“男子被浸猪笼”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有网友发帖称。事情发生在广东茂名电白某村。这名男子被多名男子抬走“浸猪笼”
这两天在网络上流传的“广西一少年因盗窃遭到村民锁猪笼浸水”一事,经警方证实确有此事。涉嫌偷盗的少年因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目前已被警方批评教育后,由家属领回管教;两名涉事村民分别被给予罚款100元、200元的行政处罚。
网友认为,“浸猪笼”是封建社会的野蛮私刑,发生在21世纪的今天匪夷所思。“浸猪笼”的桥段,本应存活在想象里、在影视剧里、在旧社会的糟粕里;而时至今日,实在无法相信,这种旧社会私刑竟然堂而皇之“复活”了。对此,长安君有三句话不得不说——长安君短评。1、泄愤,从来不是动用私刑的理由。多名男子将一男子捆绑后“浸猪笼”,只为了戾气的发泄和荒唐的“爽感”。
男子被关在铁笼里沉入湖底,尸体打捞成难题,凶手竟当庭翻供。浙江省杭州市警方进行的一次水下打捞行动,配合他们的是浙江大学的技术人员。打捞地点在距离杭州300多公里之外的千峡湖。千峡湖位于丽水市青田县,是浙江省内仅次于千岛湖的第二大人工湖,水深达100多米。
浸猪笼,这个在影视里也罕见的古老“刑罚”,在现实中还有“传承”,足以吊起人们围观的兴趣。年轻人对“浸猪笼”是不太了解的,但对老一辈以上的人来说,“浸猪笼”是对偷情男女的适量刑罚。在封建时代,凡是偷情者,事发必遭“浸猪笼”,在村规民约中,大抵是明文规定,得到广泛认同的。
大乾,京兆府,永定河畔。秦欢昏沉沉的醒过来,头疼欲裂。他整个人被困在一个猪笼里,手脚皆被反绑,口中还塞着碎布条,正被几个人提在空中往河边走去。“这个淫贼,竟然闯进浴室,敢对本小姐图谋不轨,我现在就淹死他,让他无法再祸害人!
11月21日北京青年报报道,11月20日,有网友发贴称,广东电白县一男子疑似因情感纠纷,被多名男子“浸猪笼”。据视频显示,一男子被周围的人用麻绳绑进竹笼内,扔进水里,被捆男子当场痛哭求饶。11月20日晚,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一嫌犯已被抓获,其他嫌犯正在全力追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