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认定标准进一步明确。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就洗钱罪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规定。该《解释》自8月20日起施行。
本报北京8月19日电(记者孙风娟)8月1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解释》自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
来源:【《法律适用》杂志】文章发表于《法律适用》2025年第1期“法官说法”栏目,第148-161页。因文章篇幅较长,为方便电子阅读,已略去原文注释。*陈新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今日(8月20日)起施行。本《解释》共13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自洗钱”、“他洗钱”犯罪的认定标准,以及“他洗钱”犯罪主观认识的审查认定标准。
最高法、最高检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加大对涉地下钱庄洗钱犯罪、利用虚拟币、游戏币等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自洗钱”犯罪。加大罚金刑判处和执行力度,依法追缴洗钱行为人的违法所得,不让任何人从犯罪行为中非法获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3年3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0次会议、2024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近日,龙南市一个犯罪团伙以大额采购为幌子,骗取商户信任,利用其账户接收并转移诈骗资金。经龙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龙南市人民法院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团伙成员赖某甲、何某某、赖某乙三人判处1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另对涉案的两名商家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