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市民拨打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周至县锦华苑开发商要求业主收房要缴纳大修基金,但只有收据没有专用发票。且物业费合同约定每平方米1.5元,交房变成每平方米1.9元,电费每度0.69元,超过民用电价格。
5月1日起,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新规正式施行,为细化指引住宅小区资金缴存,惠州市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正式印发《关于贯彻执行《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开发企业按照新规要求先行垫缴维修资金保障小区业主合法权益,未按要求缴交将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大小新闻客户端12月30日讯 你好:十年前在莱山区橡树湾购得公寓一处,房产证开发商一直没有给办理。近期,开发商说要办理房产证,但需要交纳几项费用,其中就有房屋专项维修基金,要交给开发商。想问的是,这项费用最终要存到那里?业主是否可以直接交纳?还是必须通过开发商交纳?
“还没正式交房,就要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交不给钥匙。”10日,牟平区清华苑小区部分业主拨打党报热线96110,认为维修资金不该收得这么早,质疑“是不是开发商提前代收维修资金,变相回笼资金”.记者前往调查,项目售楼处工作人员坦言,他们只是按要求来做。
大皖新闻讯 一直以来,小区维修基金的申请和使用都是业主、小区业委会、物业行业关注的焦点话题。4月1日,记者了解到,《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修订,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保障广大业主的权益,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正常使用,近期惠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州市财政局关于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适用范围缴存数额、使用流程、结算方式等,并从 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日,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骏东原璟阅小区多位业主向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新闻热线025—84658888)反映,小区交付入住已经两年多,但业主办理房产证却是屡屡碰壁,一再拖延,至今还缺少办证条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