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网络 侵删)在市场经济下,民事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多种多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如未能及时完成金钱给付义务,双方可能就未履行的款项另行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依据还款协议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该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基本案情原告刘某与被告赵某系生意合作关系,2020年刘某向赵某陆续出售防水卷材、渗透结晶等材料,后经与赵某结算,直至2020年9月1日赵某欠刘某货款126792元。此外,因刘某按照赵某要求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金35011元,赵某通过微信亦认可承担该费用。
案涉三份《设备、周材、辅材劳务合同》虽被认定无效,但《补充协议书》系澄江公司和万峰公司对万峰公司施工范围内工程进度款逾期支付的损失、停工损失、后期工程进度款支付等进行的约定,涉及万峰公司损失数额及澄江公司损失赔偿承担方式的确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