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名遂绘东方网12月30日消息:陈先生提前两个月报团参加旅行社推出的出境游,却在出行前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团。旅行社要求扣除近一半的旅游费,陈先生一纸诉状将旅行社告上法院,要求退还旅游费。近日,上海一中院终审判令游客仅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剩余旅游费旅行社悉数退还。
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 陈忠权 因连续多日雾霾,很多游客担心身体受损而申请取消早先预定的旅程,不料遭遇一些旅行社的霸王条款,经济受损。市民李先生近日跟一家旅行社签约乘汽车到外地游玩,但考虑到雾霾天气影响而申请退团。没想到却被旅行社告知,因属于12小时以内退团,他所交费用全部扣除。
暑期旅游旺季将至,外出旅游,甚至出境游,成为许多市民的选择。不过,也有不少原因导致舒心之旅未能成行,而在同样的条件下,退订旅游度假产品,游客可能被扣 100% 一分钱都拿不回来,而旅行社取消订单只需要赔偿 2-10%,两者相差最高达 20 倍以上。
11月8日,中消协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旅游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点评,曝光旅游领域六大霸王条款。消协点评:上述条款1:按照《旅游法》的规定,消费者在旅游结束前具有单方协议解除权,此为旅游消费者的法定权利,旅行社无权限制消费者的权利。
生活中总会有些突如其来的事情,旅游产业也因此成为世界上“最脆弱”的行业。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都有可能影响到出游者的行程,“退团”也便成了大家最不愿意面对的事情。要如何处理好这退团的事情又不伤和气?双方都要“有理有据”才是重点。案例1出境游遇突发事件,能退团吗?
“清仓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对游戏内容及本协议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旅游团“退团一律不退费”……这些条款你有没有看到过?但是很多人以为这是“合规”的没有去深究却不知这些霸王条款就是无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