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巨大的社会关系网中,相互资金帮扶周转时有发生。朋友义气固然重要,借名贷款却不可取。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京小槌课堂,了解转贷行为相关法律问题。案情简介翟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张某急需用钱,二人商议由翟某从银行借款20万元后再转借张某。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裁判要旨: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应支付的服务费、咨询费、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实质是借款人为获得借款支付的成本,性质上与利率无异,故应将其和逾期利息、违约金一并审查,防止当事人变相规避利率保护上限的规定,非法获取高息。
最高院执行局:关于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的执行解答转自|普法新视野来源|最高院执行局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的执行解答1、【退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的一般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
根据约定或法定,金钱之债往往附有利息。利息之债系从债,其产生与金额的确定都取决于作为主债的金钱之债,民间借贷中约定利息更是普遍现象。实践中发生的借款本金数额不断增大,利息的有无及其金额问题一直是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绕不开的“争议焦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