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泰安市政府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泰安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泰安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磊,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民,市发展改革委二级调研员赵卫华、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书记韩翀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致:广大用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和《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和收费政策宣传,特向广大用户告知如下:一、收费主体我市污水处理费收
按照政府定价程序,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征收我市城区规划区以外各镇辖区内污水处理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印发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内政发〔2008〕77号)以及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城乡建设委员会3部门联合印发的《调整我市污水
全市各用水单位、个人:根据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霸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13号文件精神和《霸州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就我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及对象。
为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费征收到位,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2月1日起对敖勒召其镇城市规划区域征收污水处理费,望广大群众知悉、理解和配合。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征收范围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城市规划区内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的范围。
各非居民用水户:按照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对非居民用户征收污水处理费的通知》文件,我公司受县住建局的委托,对全县非居民用户(包括特种行业用水户)征收污水处理费,从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代征污水处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3月1日消息(记者 谭琦)日前,海口市排水收费所的工作人员走上龙桥镇街道,走进沿街商铺,进行污水处理费开征宣传。据介绍,海口正逐步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目前全市已有8个乡镇开展征收工作,下一步将延伸到其他乡镇,逐步在全市乡镇范围内开展征收。
近期仙游县出台了《仙游县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该办法的出台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