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诉行政行为2019年10月28日,市场监督局作出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x西餐店“1.没收过期“x饮料浓浆”4袋(其中一袋已使用半袋);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3.罚款人民币6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新黄河客户端从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10月15日,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34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详细名单如下:1.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2.忻州市忻府区君华苑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不符合药品标准中药饮片案3.
两会现场南都讯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3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四大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其中,行政检察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
中国网财经3月30日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全家便利店关联企业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蓝村路二店因存在销售过期饮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决定书显示,2021年11月29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至上海吉野家黄陂南路店店铺进行检查,于厨房内解冻冰箱中查见6袋预包装新鲜混合蔬菜包及1袋预包装火锅蔬菜包,外包装均被撕去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上述产品均作为食品原料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
原标题:个体户卖一瓶78元过期葡萄酒被罚5万元,最高检:典型的“小过重罚”74岁个体经营户曾某因销售一瓶78元过期葡萄酒被罚款5万元,曾某认为处罚过重,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6年诉讼未果、申诉无门,最高检到当地召开听证会公开审查,搭建“官民”对话平台,促使行政机关主动纠正。
对临期食品监管同样要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眼下,在一些超市,具有价格优势的临期食品销售增长较快,愿意购买临期食品的消费者越来越多。
7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的进展成效,特别是今年最高检部署开展的“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中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发布“检察护企”“检护民生”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