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1242796的网友留言:我用一辆长安从二手车贩手中置换一辆凯越,车贩把我的车没过户当废铁卖了,现在三年后交警通知我去办理报废,我问车贩子告诉我不用管,我应该怎么处理,有什么影响?谢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回复:您好,来信收悉。
刘女士去年买了一辆二手车,开了一年也没有问题,可今年去车管所审车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她车子已经被注销。(视频截图)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写明,货车的强制报废时间为2027年,在正常的使用期间内,并且货车的各项检验达标,并不属于黄标车。
很多人都有过买卖二手车的经历,有位郭先生在2011年的时候,将自己的一台北京现代卖给了租赁公司,车上有20多条电子眼违法未处理,对方答应自己去处理这些违法,手续也都给了对方,由对方去办理过户手续。看起来这场买卖是不是很愉快呢?车被买主开走后,买主却迟迟不过户!各种推脱!
昆明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检验科警务技术一级主管 杨浩:“第一种情况就是车辆达到强制报废期,一般强制报废期都是营运车辆到达强制报废期就要报废,第二就是私家车没有强制报废期,但是车辆使用下来车况不好了,自愿报废的是第二种,第三种就是因为自然灾害比如火灾水灾车辆损失需要来报废,第四种车辆因为质量问题需要更换整车,第五种情况就是你的车辆不在我们国家使用,要到国外使用,注销这边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