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承诺的露台已被拆朱女士在房屋施工时拍下的照片,右图中还有露台。买房赠送露台是许多开发商惯用的手法,可是,这样的“香饽饽”可不能随便吃。最近,市民朱女士向晚报记者反映,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承诺赠送的露台,可到了交房时却“不翼而飞”。
近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下称“高明法院”)依法审理一宗小区露天平台漏水引起的纠纷案件,最终法院酌定由屋主承担楼下受损业主80%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案情简介李先生在高明某小区购置了一处房屋,房地产开发商把该单位阳台对外的露天平台赠送给李先生使用。
赠送面积到底算不算产权? 买房的时候,售楼小姐可能会和您说,我们这个户型赠送面积很大,非常划算,购房者一听,能白白得到赠送面积,还不用算在物管费里面,真的很划算。那么,赠送的面积属于您的产权吗?首先,赠送面积不算产权!!!产权上只有建筑面积,出售的时候肯定也不能算的。
“我是泰州市海陵区书香名邸二期36号楼业主,1101、1102、1104顶层的业主将楼顶砸通,重新进行浇筑,瓜分楼顶公共区域......”不久前,泰州市民徐女士致电本报有事找紫牛栏目,反映同栋楼有业主涉嫌违建,当地城管、住建等部门接报后相互推诿,事情迟迟得不到解决。
开发商“赠送”的露台漏水,楼下受损谁担责?近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明法院”)依法审理一宗小区露天平台漏水引起的纠纷案件,最终综合漏水原因、损害后果、各方当事人过错情况,法院酌定由被告李先生承担80%的赔偿责任,被告物业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
□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胡相洋近日,即墨市墨香郡小区居民通过党报热线(82863300)反映:墨香郡小区开发商私自将一楼外公共绿地划给一层,称“赠送”;地下人防车库搭建部分空间,当成储藏室出售,是否合法?
近期,上海闵行区“保利·茉莉公馆”小区的约300名业主被告知,自己的房子已被认定存在违建,房产交易被冻结。这300套房屋仅是第一批。在此前开展的存量违建排摸中,居委会总共排摸上报了小区里近800套疑似违建房,有待城管部门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