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子证照应用、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近日,山东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居住证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最大程度为来鲁流动人口提供便捷服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推广应用山东省居住证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更好地服务广大流动人口,我市将于12月1日起全面启用电子居住证,目前,全市14家市直单位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电子居住证在政务服务扫码、行政执法现场核验、社会化服务“亮证”等29个与流动人口生活密切相关场景应用,确保持有本人电子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依法享受我市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市民可手机登录济南“e警通”平台,利用刷脸、指纹识别验证,即可办理电子身份证件,实名认证成功后,在公安机关办理线上线下业务,特别是在入济通道接受公安查验和乘坐公交、地铁、出租车时,效力等同于实体证件,有效解决群众未携带证件出入不便的问题。